鸣声在外

宋江这人如果生在现在这个社会 /宏毅(2006)

宋江这人如果生在现在这个社会
 
作者:宏毅
 
《水浒全传》中是这样介绍宋江的:“姓宋,名江,表字公明,排行第三。祖居郓城县宋家村人氏。为他面黑身矮,人都唤他做黑宋江;又且驰名大孝,为人仗义疏财,人皆称他做孝义黑三郎。上有父亲在堂,母亲早丧;下有一个兄弟,唤做铁扇子宋清,自和他父亲宋太公在村中务农,守些田园过活。这宋江自在郓城县做押司,他刀笔精通,吏道纯熟;更兼爱习枪棒,学得武艺多般。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士馆谷,终日追陪,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端的是挥金似士!人问他求钱物,亦不推托;且好做方便,每每排难解纷,只是周全人性命。时常散施棺材药饵,济人之急,扶人之困,因此,山东,河北闻名,都称他做及时雨,却把他比做天上下的及时雨一般,能救万物。”人们常把宋江看作是一个英雄,但是我有时常想,宋江这人如果生在现在这个社会会什么样呢?

宋江是郓城县的押司,这在现在大概是个县政府的科长之类的官吧,属于政府公务员,一般应该入过党,是党员。他的家庭应该属于地主家庭,弟弟宋清在家务农,同时赡养老爹宋太公,家里的收入应该可以。但是宋江在外面“仗义疏财挥金似士”,以他政府公务员的工资和家里的收入,应该比较困难吧。所以宋江作为政府公务员有不明财产来源的嫌疑。

再看看他都做些什么。

晁盖伙同吴用、公孙胜、三阮、刘唐、白胜组成八人犯罪集团,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实施抢劫,抢劫数目巨大,情节严重,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案发后,公安部门对此八人发出通缉,宋江作为政府人员,在知道公安部门的抓捕计划后,没有保守秘密,竟然通风报信,放跑了罪犯,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刑法》第417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刑法》的规定,宋江在这种大案要案中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是属于情节严重的,判个七八年估计没问题。要是在对他的调查中再发现他还有不明财产来源的嫌疑,来个两罪并罚,估计可以判十年。

在协助犯罪分子逃脱法网后,宋江依然与犯罪分子保持联系,并且收受犯罪分子赠与的财物。而且在此期间,宋江竟然包养情妇阎婆惜,致使自己与犯罪分子来往的证据被情妇发现,在情妇要将其检举揭发时,不惜将情妇杀人灭口。至此,宋江连杀人罪都犯,这可不是判个十年八年就能解决的问题。

再后来,逃到黑道上的宋江,竟然做了梁山黑道的老大。在数次与政府军队和地方民兵对抗之后,宋江竟然还幻想着能与政府妥协,接受政府收编,自己好捞个大官当当,以便光宗耀祖。也就是宋朝当时还能收编他,要搁现在,政府早派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把他给灭了。没看见,现在犯了罪的官跑到国外,我们政府都能给揪回来审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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