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赞
outerbass 2024-2-13 现代诗歌 次浏览
古稀赞
已过古稀不知老,
重披云霓作战袍。
飞天揽月摘星斗,
遍燃豪情九重霄。
七绝 古稀吟
黄志毅
古稀不知老,
豪情上重霄。
揽月摘星斗,
云霓作战袍。
古稀赞
已过古稀不知老,
重披云霓作战袍。
飞天揽月摘星斗,
遍燃豪情九重霄。
七绝 古稀吟
黄志毅
古稀不知老,
豪情上重霄。
揽月摘星斗,
云霓作战袍。
七字联律(一)
上联:平平仄仄平平仄
下联:仄仄平平仄仄平
节拍:
上:中平/中仄/平平/仄
下:中仄/平平/仄仄/平
上联:春风萬里红包雨(任春芝)
下联:
这个上联看似简单,知识点很多。
1..春风:时节名词。万里:距离数量词。红包:压岁钱名词其中红是颜色名词。雨:名词。但是暗指红包多。
2..这一上联含有风 雨自对。
3.这一联春风万里 雨,这五个字均可对折,(这一点可以忽略)
4.意境过大年的年夜压岁(祟)钱。特定时期象征联,上下联意境要相呼应。这联在这里表达了隔着千里万里的距离,靠着一个小小的手机屏幕,却将深情厚意传达到了每一个人的心里(宽对,工对均可)。
在此特别感谢今年群里发红包的各位领导以及诗友。钱不在多少,而在于情谊。同时也感谢每一位参与做联的老师,诗友!
蔬菜搬运工
于忠成
辈辈长在大沽河畔
甘甜河水浇灌蔬菜新鲜
从农民到“菜农” 特称转变
创市场,建冷库,种基地
走南北,去东西,出海外
新鲜菜肴
端上大城市餐桌
走出国门换外汇
保鲜菜,深加工,创大店埠品牌
新农人,全链条,一二三产融合
一根胡萝卜,从厦门做到内蒙
个个金土豆,沽河岸边放异彩
销种子,营农资
做流通,搞电商
年轻人,多在乡
当老板,促繁华
外乡人,打工忙
更多菜商常年驻
搞内销,做外贸
不要叫我老菜农
我们是新时代的蔬菜搬运工
公墓里的鸡并不比村边坟头的鸡更会打鸣
公墓里的鸡
并不比村边坟头的鸡更会打鸣
迷信的人
不会得到正见
以前
雄鸡一唱
歌声嘹亮雄壮
去雄之后
这个坛,一片奶狗
那个会,群鬼乱舞
病者的呻吟
不过是痛苦的反射
后来
也被诠释为艺术的美
看到新闻说,某地一座旧桥坏了,募集资金重修,却修成了当代桥梁,因而被诟病、质疑。
修旧如旧也好,建设现代桥梁也好,都是人们的合理选择。
当代,修旧如旧,有时候是一种毛。试问,古人如果募资捐款,会不会用陈旧的、被淘汰的修桥技术,会不会是让当时的工匠,用最新的建桥技术,建一座新桥。
时代不同,我觉得以前的时代,多数情况下,是用当时时代的技术来搞建设,而不是一味仿古,如果仿古是人们大多数时候的选择,那么,我们现在应该生活在茹毛饮血的时代!
搜狗输入法这是要玩死自己的节奏。
用了很多年的搜狗输入法,也注册了很多年的搜狗账户,输入法一直用搜狐的邮箱作为账户登录,最近发现输入法不等打熟悉的词汇了,一查,发现是电脑没登录账户,用搜狐邮箱账户反复登录,都提示不能登录。
去搜狐网站,发现也解决不了问题。
用搜狐浏览器登录搜狐邮箱账户,绑定了手机号、微信,然后用微信号作为账号,登录了搜狗输入法,发现成为一名新用户,之前多年积累的数据都没了。
这时代已经是大数据、智能化的时代,搜狗输入法这样玩,这不是要玩死自己的节奏,号称有上亿的用户,不知道用户们对同样的遭遇会作何感想。
关于房地产的新政策,还真是有值得关注的:
1.以前讲“房住不炒”,现在淄博推出了“以旧换新”,是真正提高人们居住质量的举措。条件允许了,谁不想住大房子、好房子、新房子。但是这限制、那限制,限制了人们更换住宅的需求。
2.青岛刚刚发布了2条新政策,一是全域取消限购。二是拿证就可上市,全面取消了交易限制。这本质上也是提高人们居住质量的举措,现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还限购,就是限制人们住好房子、换好房子,这就没必要了。想换个工作,想换个地方,必然有卖二手房的要求,限制交易,以前限定5年,后来今年限定两年,到当前取消限制,拿证就可上市。这是便民的。
近期到村工作,遇到一位菜农,聊起蔬菜垃圾处理,他介绍了自己的做法,很有借鉴意义。
这位菜农说,他与他的兄弟都是在农村种蔬菜大棚的,为了处理蔬菜垃圾,这几年,他们兄弟在地头留出三米的土地,种植产生的蔬菜垃圾,直接就堆放在这地上,任风吹日晒,等到蔬菜尾菜被晒干了,剩余的部分很少,基本不用再进行二次处理。
菜农大哥自己觉得这种方式很好,因为省了外运的机械、人工等消耗。而且不必担心偷倒蔬菜垃圾被抓住、被处理。
我的同事向我分享了这样一个故事。
他的舅姥爷解放前是本地某村的保长,也就是一村之长。家庭比较富裕,有几亩田地,一头毛驴。
有一天早起,到驴棚一看,驴没了。
购买商品房,经常会遇到半封闭的阳台,通常是开发商为了节省建筑成本而为,对业主唯一的好处是,一般只计算一半面积。
但,阳台及其包括的空间,在物权上,完全属于业主所有。
网络上、生活中,常有关于封阳台是否是违建的争议。
在我们青岛,《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新修订)》第十六条是这样规定的“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2020年11月18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